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

所謂愛情這件事

今天看了詹宏志的新書 想到這樣一個內斂嚴謹的企業家
跟王宣一那樣直爽大方的個性在一塊 卻相當互補自然





















他在書裡時常以 “同伴” 稱呼自己太太
如果沒有解讀錯誤
同伴的關係應該猶如同夥,共參與其事




















忽然在想 如果是自己
要跟對方要到什麼樣的境界才可以這麼超然的
連彼此愛情上的隸屬關係都不特別顧及與交代
可能因為不婚主義的關係
常常身邊圍繞著終點論的時候 都會有點疑惑

愛情的終點如果是步入婚姻
那一開始怎麼沒見當事人彼此都有清楚的共識
這世代
結婚的人少 離婚到是相當頻繁
愛情裡的永遠又要的是什麼
可能因為經歷少的緣故
僅能把它假設成
跟異性跟頻繁互相陪伴照顧的關係
即使會期待這樣新鮮的隸屬連結
就像不知道在哪本書讀到
你一旦替某樣東西取名字,你就對它有了歸屬感
但是額外負擔另外一條生命的意義
對我而言還是模糊的。

應該跟親情的模式很像
但是關係上是平等的輩份
跟友情的內容也像 但是情感聯結跟緊密
可是這樣的東西
是否要等到未來哪時候
親情或友情式微對我而言才有意義呢

有人說那是你沒有遇到傾心的對象無法體會
也有可能 畢竟目前生活圈那麼有限
要遇到看待愛情樣貌相似的人是困難的
但是一路下來
太了解自己喜好也是蠻阻礙情感發展的一件事
常在一頭熱之前
一停下來審視對方與自己認知上的差異就沒戲唱了
倒是蠻羨慕身邊plunge into泥沼的 所謂無可自拔的人
單純直白而毫無顧忌的去喜歡一個人確實是件很棒的事
但沒有浪費時間
在明知不合適的選擇中徘徊猶疑
也挺好


但如果很率真的要自己說出愛情裡最嚮往的事
莫過一起享受一頓好吃的飯了吧






那樣的話
屎吧就作得到了啊。
(牠可能更聚焦於飯而非“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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